双软认定,全称为“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是指对在中国境内注册并从事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及相关技术服务的企业及其产品进行的一种资质认证。以下是关于双软认定的详细解析:
一、申请条件
企业资质:
申请单位必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且是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注册的企业。
企业主要从事计算机软件开发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
技术条件:
企业必须拥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者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集成等技术服务。
从事软件产品的开发及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至少超过50%,且签订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当年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
研发与投入:
企业具有从事软件的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
企业的软件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在8%以上,当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
收入与产品:
企业年软件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年企业收入总额的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一般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
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至少1件拥有有效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二、认定流程
双软认定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软件著作权登记:首先需要在国家版权中心登记软件著作权。
软件检测:对软件进行评测,确保软件产品的质量和功能符合相关标准。
软件产品登记:向相关部门提交软件产品登记申请,获取软件产品登记证书。
软件企业认证:提交软件企业认定申请,经过初审、复审、公示等环节,最终获得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三、优惠政策
企业申请并通过双软认定后,可以享受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但不限于:
企业所得税优惠:通过《软件企业评估》的企业所得税可以享受两免三减半的优惠,即所得税前2年免征所得税,后三年减半征收所得税。
增值税优惠: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研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法定税率增收增值税,对超过3%部分的增值税实行即征即退。
其他税收优惠:如软件产品登记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
四、注意事项
申请企业在申请过程中应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避免提供虚假信息导致申请失败或后续的法律风险。
双软认定具有一定的时效性和周期性,企业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合理安排申请时间。
认定结果并非永久有效,企业需要在有效期内持续满足相关条件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和管理。
主办单位:芜湖思凯企业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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