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人才国际交流,推进高水平对外开放,构建具有国际竞争力的引才用才机制,近日,我省出台了《安徽省部分领域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试行)》(以下简称《目录》)。据悉,我省发布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涉及12项境外职业资格证书,涵盖建筑、工程、环保等领域。
据悉,我省建立境外职业资格认可目录制度,支持和鼓励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专业人员来皖创新创业。
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在中国(安徽)自由贸易试验区、科大硅谷提供专业服务,其境外从业经历可视同境内从业经历。符合建设工程专业申报条件的,无需另行换发职称证书,可直接申报高一级职称。
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外籍人员在办理工作许可时,可不受学历、学位、工作经历限制,年龄可放宽至65周岁,符合外国高端人才(A类)条件的,可办理5年以内的有效证件。
符合条件的专业人员纳入我省高层次人才服务范围,并发放江淮优才卡,同时在相关人才项目评选时作为重要参考依据。鼓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有关地市(合芜蚌片区)、企业在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子女入学、社会保障、评价激励等方面,对持有《目录》内境外职业资格的人员给予支持和保障。